阿里巴巴香港上市--马云沦为中国互联网新买办

阿里巴巴即将在香港上市,炎黄子孙们请先不要欣喜若狂或者引以为豪。

对于阿里巴巴的IPO,令人奇怪的是阿里巴巴的人士称,B2B业务上市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圈钱,“而是为了更好地国际化”。也有消息显示,“阿里巴巴目前有30亿,不缺钱”。网络分析师吕伯望分析,阿里巴巴B2B业务去年的收入应该在10亿-20亿元人民币之间,B2B业务的毛利率应该在60%-70%之间,而净利润应该会有30%左右。

首先,阿里巴巴融资的目的是否为了所谓的“国际化”值得关注。阿里巴巴所有利润来源,客户渠道和用户资源都在被称作“世界加工厂”,全世界的投资者都趋之若鹜的中国,实在不知道这样一家土土的中国电子商务网站如何国际化?这和sina和sohu要去欧洲和北美搞国际化一样可笑。其次,阿里巴巴仅仅为了融资区区78亿港元而上市实在令人费解。

如果我们仔细看看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真相就大白了--阿里巴巴的资本控股方觉得大幅溢价套现的机会来了。在当前形式下,在中国大陆上市,资本自由流动是个大问题;在美国上市,估值太廉价,完全是贱卖优质资产;在日本上市,那是绝无可能,日本政府决不允许溢价收益外流--于是乎和A股遥相呼应的香港市场无疑是首选。前雅虎拥有阿里巴巴40%的经济利益权,马云及其创业团队拥有28.2%的股份,软银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拥有阿里巴巴16%的股权。软银事实上通过对yahoo的投资,间接控股了阿里巴巴。这里,我想告诉抵制日货的青年们,这个软银的总部就在日本(需要说明的是,我曾经坚决的抵制日货,但经过1年来的理性思考,终于意识到抵制日货实际上最终帮助了日本)。

我不否认马云有着独特的个人魅力和自我表现能力,作为一个新经济时代的创业者,马云先行一步,胜人一筹。马云可以把他向孙正义的“摇尾乞讨”描绘成激励无数胸怀创业幻想青年的“茅厕传奇”,也可以如同初生牛犊一般满怀激情地“西湖论剑”。马云在媒体面前是高调的,他可以脸不红,心不跳的忽悠:是他马云“收购了yahoo”,而不是yahoo收购了阿里巴巴;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对青年们还是谦虚低调的。马云的低学历决不能成为我们背后议论他的理由,但是,作为暴发户和勇气甚于理智者,马云确实有些目光短浅。也许,这点应该归咎于中国恶劣的创业环境,使得马云不得不出卖利益于外资。

不管马云愿意不愿意,他都将成为中国互联网最大的新买办。从深层次的意义上思考,阿里巴巴属于中国互联网业,是中国中小企业者和中国互联网所有者的共同财富。即便马云个人独占阿里巴巴股权也没有太大问题,毕竟马云本人在国内,利益不会外流。软银仅仅通过少得可怜的原始投资,就控制了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的命脉,并且每年都将获得及其丰厚的利润--这实在是令每一个中国人惋惜。而且在当前亚洲市场估值较高的时候,原始掠夺者还将获得丰盈的溢价回报,承担高价的将是我们华夏子孙的一部分(香港中小投资者和部分境内投资者)。 中国互联网基础设施是中国电信耗费多年拿中国人民的血汗钱建设的,中国互联网用户的个人计算机和上网费用也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当互联网产业在中国成为支柱产业的时候,当付出需要得到回报的时候,外资却在中国买办的指引下以很小的代价到中国攫取丰厚果实来了。

当我们在淘宝和阿里巴巴上交易的时候,应该牢牢记住,我们为阿里巴巴创造的每笔收入中的70%都将流出中国。

具有极大讽刺意味的是,在以钞票论成功的当代中国,马云依旧会被当作“民族英雄”广为传诵。阿里巴巴作为中国当代买办和境外资本结合的产物,不仅仅使中国财富大量外流,而且会在中国互联网树立一道高高的门槛--后来的互联网创业者都会被无情地阻挡住这道门槛之后。很显然,中国不会有第2家阿里巴巴,在不远的将来可能也不会有第2家淘宝。当垄断野心得到实现的时候,也就是马云宣布“3年免费”承诺过期的时候。

马云所谓的“成功”固然和他敢于冒险的个性有关,但是更重要的是归功于他同中国本地管理阶层和所谓“传统”势力打交道的能力,及其“勾结”外资买办的本事。另一方面,洋资本要想在中国获取暴利,也必须要有买办带路。想在中国以常规和道德的方式做生意是艰难的,Google这样伟大的公司在中国所遭受的挫折和不公正待遇对外资来说是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当然还有yahoo和ebay的大败而归)。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马云一人“富贵”的背后是数以亿记的普通中国人廉价地给外资打工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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